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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打傷妻子還舉刀要自殘,妻子準備起訴離婚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建公宣 記者 顧元森)" 我老公打我,已經不是第一次瞭,這日子我是不想再跟他過瞭。"1 月 15 日,南京建鄴公安分局雙閘派出所接到市民趙女士報警,她告訴民警,最近六七年裡,丈夫對她動手過好幾次,現在她想與丈夫離婚,可丈夫拒不同意,還拿菜刀嚇唬她。

今年 36 歲的趙女士與丈夫結婚 10 多年,還生瞭二胎。在外人眼中,趙女士一傢人很幸福。不過,趙女士告訴民警,早在 6 年前,丈夫與她吵架時,便開始對她動手。民警瞭解到,當時趙女士的丈夫潘某曾被警方治安處罰過,為此夫妻雙方產生瞭傢庭矛盾,之後便經常爭吵。

最近幾年,趙女士曾先後三次向雙閘派出所報警,稱遭到丈夫傢暴。不過每次警方介入處理時,趙女士都選擇瞭 " 大事化小,小事化瞭 ",最後她都要求民警進行調解,對其丈夫毆打、施暴等行為,她央求民警不要處罰潘某。趙女士告訴民警,她主要是考慮到 3 個年幼的兒子,如果她和丈夫離瞭婚,孩子就得不到很好的照顧。要不是考慮到 3 個兒子,她早就選擇離婚瞭。

不過,趙女士的隱忍並沒有感動丈夫。今年 1 月 13 日,趙女士發現丈夫騙她拿陪嫁的房產做抵押貸款,而銀行已經放款,對此趙女士完全不知情,她質問丈夫貸款的用途,但丈夫不願告訴她,雙方為此再次吵瞭起來。在爭吵中,丈夫將趙女士推倒在地。兩天後,雙方再次吵起來,這次丈夫不僅對趙女士動起手,還拿起傢中的菜刀,作勢要自殘,趙女士害怕事情鬧大,隻好央求他不要沖動。之後趙女士到雙閘派出所報警,訴說瞭自己的遭遇。當天,民警依法將潘某傳喚到派出所,潘某承認自己對妻子動瞭手。經鑒定,趙女士頸部、背部多處挫傷,而且尾骨骨折。

在民警進一步調查此事時,趙女士強烈要求警方暫不要處理潘某。在民警的建議下,趙女士決定向當地婦聯投訴,並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後,之後準備起訴離婚。最後,民警依法給潘某開具瞭制止傢庭暴力告誡書,將所有調查情況和證據進行存檔。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反傢庭暴力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婚姻法》等相關法律條文,如加害人實施傢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文中人物系化名)

(編輯 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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