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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內進食上“黑名單”:讓不文明者不再任性

柯錦雄 來源:中國青年報 ( 2020 年 04 月 01 日 02 版)

交通運輸部印發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 4 月 1 日起施行,包括地鐵內進食、手機外放音樂、乞討等七種行為上瞭 " 乘客行為黑名單 "。《辦法》的實施將為創建更好的地鐵交通環境產生積極影響。與被禁止的行為可能觸犯相關法律不同,受約束的行為大多數屬於不文明行為行列,其最終實施效果還需要每一位公民自身素質的提升。

地鐵是大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我國城市軌道交通快速發展。截至 2018 年年底,我國內地(不含港澳臺地區,下同)共有 24 個省份的 35 個城市開通運營軌道交通,運營線路 171 條,運營裡程 5295 公裡,2018 年城市軌道交通客運量約 212.8 億人次。

與歐美日等地區相比,中國地鐵雖然起步時間晚,但是發展速度快。而正是因為發展速度太快,乘坐地鐵的社會規范還沒有達成明確 " 共識 "。有關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一些乘客並不是太清楚,這就導致瞭地鐵上經常出現某些不文明行為:乘客被迫聞別人早餐的味道,安靜看書的人不得不被喧鬧的偶像劇打擾。有人曾戲稱:自己瞭解最新流行電視劇和音樂的重要渠道就是通過地鐵。這些行為讓空間上本就較為封閉的地鐵,充盈著難以忍受的氣味和聲音,影響瞭乘客乘坐地鐵的舒適度。

地鐵空間屬於公共場合,那些在日常生活中無傷大雅的行為,在公眾場合可能就顯得十分不合時宜。為瞭趕時間而在地鐵進食,是用別人的不方便成就自己的方便;在地鐵上外放音樂,也是在用自己的喜好幹擾他人。這些不文明行為,從根本上講是缺乏公共意識的表現。

此前,一些人會表現出 " 任性 " 的態度,將公共場合中的不文明行為說成個人的自由,別人無權幹涉。此次交通運輸部印發的《辦法》,正是向這些不文明行為堅決說 " 不 "。

不可否認,《辦法》的出臺並不能立竿見影地消除這些行為,後續還有待嚴格執行。在交通運輸部出臺《辦法》之前,不少地方也出臺地方性的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比如,北京去年 5 月 15 日發佈瞭《北京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規定乘客在地鐵上不得有進食、霸座、推銷營銷、大聲播放視頻音樂等行為。第一周巡查就發現不文明行為 20 起,兩個月內累計制止勸阻不文明行為 1476 起。同時,北京還將不文明行為納入個人信用不良信息記錄,增加瞭守則的約束力。

交通運輸部出臺的《辦法》,從全國層面上統一瞭對不文明行為的界定,有助於形成更為廣泛的社會規范。而且《辦法》當中並沒有給出具體的懲罰細則,而是將監督執法的權限下放到各個地方,由各個地方根據自己的需要制定相應的執行細則。2019 年,北京就安排瞭 3420 名乘務管理員以及專項的巡查組負責制止乘客不文明行為。

當然,也需要承認,相較於不文明行為發生的即時性和突然性,地鐵巡查有時不能第一時間發現並予以制止。而且對於有些公共意識較差的個人來說,《辦法》的約束力和威懾力都不算強。《辦法》的實施隻是創造和諧地鐵環境的開始,真正要消除不文明行為,最終還是需要從每個人做起,需要公民個人素質的整體提升。

2020 年 04 月 01 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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