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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國制裁的 5 個美國 NGO,到底什麼來頭?

12 月 2 日,中國外交部終於 " 亮劍 ",宣佈對在香港修例風波中表現惡劣的部分美國非政府組織(NGO)實施制裁

事涉 5 個 NGO,他們分別是: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人權觀察、自由之傢。

他們究竟在香港事件中做瞭什麼?他們又曾經在其他國傢做過什麼?

12 月 2 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宣佈,針對美國執意將所謂 "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 簽署成法,中國將對 5 個美國 NGO 進行制裁

推手

2003 年後,格魯吉亞等三個獨聯體國傢相繼發生政權更迭;2010 年後," 阿拉伯之春 " 席卷突尼斯、埃及等多個中東北非國傢;2014 年烏克蘭爆發流血沖突和政變。

2014 年 9 月,香港地區發生違法 " 占中 " 事件 ";2016 年 6 月發生 " 旺角騷亂 ",然後就是今年 6 月至今的修例風波。

這些事件,都有一個規律,那就是從表面上看,像是內部一批反對派人士進行 " 街頭政治 ",然後獲得 " 民意 " 的支持,最後擴散成顛覆政權的大規模社會運動

而深入探究其實質,則發現其背後真正的推手卻是西方力量——人們將這類事件統稱為 " 顏色革命 "

在這場隱形的戰爭中,最主要的載體就是一些被稱為 NGO 的國際非政府組織,而其中最大的一支力量就是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

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對外宣稱是 NGO,但它實際上是 1983 年由裡根政府發起成立,專門用於開展不方便政府直接出手的政治活動和心理戰,其 80% 以上的資金來源於政府和國會撥款。

眾所周知的是,它與中情局關系密切,甚至被人稱為 " 第二中情局 "。在此次香港風波前後,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向香港本土的各類反對派組織提供瞭大量的資金。

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NED)的地位(來源:央視新聞)

公開數據顯示,充當反修例急先鋒的香港本土 NGO" 香港人權監察 " 自 1995 年開始接受 NED 撥款,多年來接受資金共近 1500 萬港元。

不知何故,2014 年基金會暫停瞭對該組織的直接援助,但繼續向 " 國際事務全國民主研究所 " 等組織輸送資金,至 2018 年該基金會在香港至少投入 8600 萬港元。

除直接投入資金外,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還有一個重點任務,就是物色和培養美國在港代理人,他們這次充當瞭 " 亂港 " 頭目。

今年 5 月 14 日,該基金會邀請 " 港獨 " 分子李柱銘、羅冠聰等人參加研討會,主題就是 " 反修例 ",李柱銘還曾獲得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頒發的年度 " 民主獎 "。

"亂港頭目"李柱銘、黎智英等都是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的常客

據《大公報》報道,2012 年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撥款 10 萬美元,通過 "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 幹事葉寶琳交給黃之鋒,作為活動經費。2014 年 3 月,再次給黃之鋒 160 萬港元。

2017 年,香港 " 民間人權陣線 " 召集人楊政賢曾參加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的訪學項目。

瞭解內情的有關人士告訴島叔,如今的操作流程是這樣:美國要想在哪裡使勁,美國國務院 " 研究和情報安全署 " 就在目標地物色誰有用、誰能折騰、誰易控制 …… 然後形成報告通報給中情局,中情局就向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等 NGO 發出指令,開始實地運作。

除瞭 " 香港人權監察 " 外,於 4 月帶頭發起反修例聯署信的還有 " 臺獨 " 組織 " 臺灣永社 "" 港加聯 "" 澳港聯 " 及幕後策劃五年前 " 占中 " 的華人民主書院等 65 個本地及海外組織。

美國民主基金會 1994 年 -2018 年在香港的投入(來源:" 港臺腔 ")

劣跡

排在制裁 " 清單 " 中第二位的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NDI),其實是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的子機構。該協會自 1997 年開始關註香港事務,2002 年該學會中國事務部在香港設立瞭辦事處。

在協會 2016 年 9 月發佈的名為 " 香港民主化報告(1997-2016)" 中,該協會用看似科學的調研方法,得出香港近年來在 " 一國兩制 " 背景下民主化程度的急劇下降的結論。

早在 2014 年非法 " 占中 " 發生時,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就在香港高校、街區舉行各類講座和活動,主題包括 " 形象建立、演講技巧以及如何面對傳媒 "" 如何進行資金籌款 " 等,2006 年 2 月他們還開辦瞭為期一年的 " 區議會候選人及選舉經理競選學校 ",目的就是影響 2007 年的區議會選舉。

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NDI)成立於 1983 年

發佈 " 研究報告 "" 調研結果 " 是這類 NGO 慣用的手段。成立於 1978 年的 " 人權觀察 " 組織就深諳此道。

這個組織長期介入西藏、新疆和邊疆民族地區問題,對一些 " 疆獨 "" 藏獨 " 分子進行支持。早在 2005 年,該組織就夥同熱比婭等 " 疆獨 " 分子出席美國國會的聽證會,向美國議員介紹 " 中國是如何侵犯新疆的人權 "。直到今天,該組織仍堅持不懈地污蔑中國政府在疆的民族政策與治理。

在近期的香港暴力活動中,該組織成員直接上場。8 月末,在港鐵裡被警方按倒的一名外國人,攜帶著偽造的瑞典記者證件,其真實身份則是 " 人權觀察 " 的成員。

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同樣成立於 1983 年,同屬時任美裡根總統的 " 民主計劃 " 的一部分,它雖然與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沒有隸屬關系,但接受後者的資金援助。

1941 年成立的 " 自由之傢 " 是隸屬於美國國防部的智庫,該組織 66% 預算來自美國政府,按照美國的標準,對各國民主自由進行所謂的年度評估,實則幹預他國政治。

在香港風波中,這些組織無一例外,大量發佈 " 警察暴政 "" 公民抗命 "" 侵犯人權 " 等反政府言論,給反對派和暴徒以鼓勵和支持。

實際上,在全球范圍內,最近二十年來幾乎所有國傢發生的政變與叛亂都與它們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包括 2004 年海地政變、2009 年洪都拉斯政變、東歐的 " 顏色革命 " 以及中東的 " 阿拉伯之春 "。

美國民主基金會(NED)來自美國政府的撥款數據(來源:" 港臺腔 ")

手段

為何某些 NGO 會成為西方國傢推行 " 顏色革命 " 的最佳載體?

原因是這些 NGO 在目標國的活動有著十分靈活的手段和特點:既有公開性又有隱秘性,既有直接性又有滲透性。

意識形態是激發人們行動的內在思想。首先,部分西方NGO 通常以做科研和社會調查的借口來促使目標地民眾思想的改變。比如,這些 NGO 喜歡研究的課題包括 " 民主自由 "" 人權問題 "" 投票選舉 "" 公民抗命 "" 非暴力運動 "" 政權合法性 " 等。

通過這些研究,這些 NGO 不斷拋出具有既定立場的研究報告,將目標社會存在的問題根源歸納為缺乏 " 民主 ",將解決問題的方法總結成實現 " 民主 ",再舉行各種研討會、論壇、培訓班,重點影響意見領袖和媒體,最後再影響至社會大眾

在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的網站上,該組織毫不諱言地把自己的工作方式總結為七點:幫助 " 封閉社會 " 的民主者、鞏固民主、運用多領域手段、與其他民主基金會的合作、培養新的夥伴組織、推進對民主的研究、建立世界性運動。

美國國傢民主基金會(NED)標志

其次,資金支持是此類 NGO 發揮影響最直接的手段。社會運動需要調動各種資源,動用資源就需要花錢。西方一些 NGO 通常以 " 資助 "" 捐獻 "" 公關 " 等理由向選中的代理人、本土 NGO、媒體、高校、學生組織甚至政府項目提供資金。

最後,在運動醞釀和發動階段,策略和技巧培訓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在近幾個月的香港局勢中,雖然暴力示威者宣稱背後 " 無大臺 ",但我們看到的卻是他們具有高度的組織性、策略性和技巧性。其實,這種組織性是數年培訓的結果。

有人會問,既然美國的某些 NGO 已經成瞭美國政府幹涉他國內政、顛覆他國政權的工具,那其他國傢也可以利用本國 NGO 去 " 反其道而行之 " 嗎?

這還真的很難實現。這套手法美國自己玩得太嫻熟,以至於自己生怕別人用來對付它。這不,美國早在 1938 年前就搞瞭一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不但是他國的 NGO,連政府資助的媒體也會被美國司法部盯住。

隨著部分西方 NGO 在 " 顏色革命 " 中角色和作用的曝光,其他國傢也註意到必須對其嚴加管控。

作為這些西方 NGO 重點進攻的目標國,俄羅斯在 2012 年通過瞭《非政府組織法》,2015 年又頒佈瞭《不受歡迎的組織法》。中國則在 2016 年通過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可惜的是,香港地區並不存在類似的法律,導致這些 NGO 有空間、有能力在修例風波中發揮瞭惡劣的作用。

12 月 3 日,針對前一日中國外交部宣佈對 5 個美國 NGO 做出制裁的決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佈,有關事宜屬外交事務,特區政府會按照中央要求作出配合及跟進

願香港能盡快止暴制亂,恢復和平。

12 月 3 日,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表示強烈反對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對於外交部提出的制裁美方做法,特區政府將作出配合及跟進(來源:港媒)

文 / 宇文雷格

資料 / 點蒼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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