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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路虎極光贏瞭,江鈴陸風 X7 立即停產

持續瞭三年的訴訟,捷豹路虎公司起訴江鈴陸風汽車一事終於有瞭定論,江鈴陸風敗訴,捷豹路虎贏瞭。

路透社等多傢外媒報道,近日北京朝陽區法院裁定,中國江鈴汽車生產的陸風 X7 汽車,有 5 項車型設計是直接抄襲瞭路虎攬勝極光的設計,在消費者中造成混淆,下令江鈴汽車必須立即停產。

根據法院判定,陸風 X7 汽車的生產、銷售和營銷推廣應立即停止。更重要的是,江鈴汽車還必須向捷豹路虎公司支付賠償金,具體金額未見報道。

法院在對比兩車後發現瞭五處路虎攬勝極光所獨有的設計:相同的車體、車頂、車窗、側板以及後燈。

裁決公佈後外媒紛紛報道,捷豹路虎方面在第一時間作出回應,該公司法律事務部負責人基思 • 本傑明 ( Keith Benjamin ) 說,他們對這一裁決表示歡迎,這會進一步增加他們對中國法庭有關知識產權案裁決的信心。其還表示:" 這一裁決清楚地表明,法律得到瞭適當的實施,以保護消費者,維護他們的權利,使他們不被混淆或誤導,同時保護企業在設計和創新方面的投資。"

至此,江鈴汽車旗下陸風品牌 X7 車型抄襲路虎攬勝極光一案,宣告裁定成立。該案件也將會作為中國自主汽車品牌 " 山寨史 " 上一項重大經典案例,警醒自主品牌切勿重蹈覆轍,一切模仿、山寨的設計很有可能會被控訴,而且被控侵權的成功率不再是 " 零 "。

其實,路虎狀告江鈴汽車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人們熟知的專利無效,另一部分則是抄襲。

路虎攬勝極光和陸風 X7 專利均被無效在 2016 年 6 月已經作出裁決,但後來也有一個小插曲。

路虎申請無效陸風專利是因為外觀設計近似,成功瞭。而陸風申請無效路虎專利,則是因為極光車型首次在中國亮相是 2010 年 12 月廣州車展,但路虎為極光車型申請專利是在 2011 年 11 月,已超過規定期限的 6 個月新穎性保護,因此新穎性就被破壞瞭,陸風成功無效瞭路虎極光的專利。實質上,路虎在這方面確實大意瞭。

這時候陸風不滿意瞭,我們設計生產的車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你說的 " 設計近似 " 那不就是承認抄襲瞭?於是,陸風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將裁定專利無效的 " 專利復審委員會 " 告瞭,要求恢復陸風 X7 的專利。

沒想到,陸風這一告竟然成功瞭,陸風專利再次復活,這時候已經是 2018 年 3 月。

路虎和專利復審委員會這時候也不滿意瞭,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8 年 11 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決,以兩者專利設計未達到具有明顯區別為由,再次將陸風專利無效。

換句話說,不管陸風怎麼反抗,已涉嫌抄襲瞭。

這裡開始說另一部分,也就是今天裁定陸風抄襲的關鍵。路虎在無效陸風專利的同時,2016 年 6 月在北京朝陽區法院正式起訴陸風,內容涉及陸風侵犯路虎的知識產權,並涉嫌不正當競爭。

知識產權包括瞭外觀專利、著作權等,至於陸風 X7 與路虎攬勝極光之間的關系,相信網友也懂得分辨瞭;不正當競爭,雖然品牌定位與價格沒有太大競爭關系,但是否容易導致消費者 " 混淆 ",這一點十分關鍵。

持續將近三年訴訟,北京朝陽區法院近日作出裁定,中國江鈴汽車生產的陸風 X7 汽車,有 5 項車型設計是直接抄襲瞭路虎攬勝極光的設計,在消費者中造成混淆,下令江鈴汽車必須立即停止侵權,現款陸風 X7 停產停售。

陸風不斷宣稱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最終還是背上 " 抄襲 " 之名,被歷史和人民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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