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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被質疑違規收費長達 3 年 這筆錢可能涉及很多人

鹽城聽眾倪先生 1 月 11 日向《交廣雙聲道》節目反映,他做滴滴代駕之前,滴滴公司要求他們每人購買一套工作服、一個頭盔,總價 300 元,否則不予入職,現在他被滴滴開除瞭,倪先生想要把工作服和頭盔退瞭,把錢要回來,但是滴滴不同意。

自己去面試,用人單位說要自己掏錢買工作服,現在有部分企業都有這樣的要求,很多人為瞭能夠取得這份心儀的工作,隻能 " 忍氣吞聲 ",自掏腰包!這種要求到底合不合法呢?

律師觀點:

江蘇億誠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律專傢徐旭東律師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招用勞動者不得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工作服、馬甲、頭盔等待在我們常規的理解上面,都是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由用人單位為他免費的提供。

滴滴鹽城公司:總部規定不退!

滴滴鹽城公司向新入職員工收取這 300 元的工作服和頭盔的費用,這明顯違反瞭勞動合同法。在 1 月 11 日節目中,我們聯系瞭滴滴鹽城公司的負責人陳總,陳總說這是滴滴總部規定的收費,他不能退,我們希望他能夠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但他掛斷瞭電話。

【陳總:工作服頭盔?這個費用我們是幫滴滴平臺代收的!張晨:那這個錢誰拿去瞭呢?

陳總:費用我們全部上交(滴滴平臺)

張晨:你這個費用本身就不應該收啊,按國傢相關規定,(現在)能不能退?

陳總:這個要聯系總部那邊,因為我們之前就發過通知,2016 年開始這個費用全部不退的!

張晨:你們的通知是依據什麼樣的法律規定 ?

陳總:根據上面的規定,滴滴總公司!

張晨:滴滴是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司?是不是?

於洋:陳總是這樣的,我建議你們去學習一下勞動合同法,你是不能要求勞動者購買工作服或交押金的。

陳總:掛斷電話。。。】

鹽城滴滴公司的陳總就這樣掛斷瞭電話,我們隨後試圖再撥打,他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一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明確規定,另一邊是滴滴公司自己的 "2016 年之後該費用不退 ",我們希望滴滴學習一下相關法律,但卻遇到瞭這樣的結果。

如果滴滴 " 視若無睹 ",至少還有勞動監察部門。我們將此事反映給瞭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部門,等待他們的調查回復。

(編輯 蔣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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